Tuesday, November 6, 2012
馬路如虎口
在過去的一週中最驚心動魄的二十四個小時內,大多市內竟發生了十一宗行人被汽車撞倒的慘劇,引至一男一女死亡,其他九人受傷,並包括了兩名兒童在內。根據統計,直到今年十月底為止,大多市因交通意外導致死亡的人數已達十八人,超過了去年全年的總數。
回顧剛過去的星期三、四兩天,天雨路滑,又適逢萬聖節,行人和來往的汽車都比平日多。一個三十三歲的母親為趕上巴士急著穿過馬路,被來往於羅蘭斯大道(Lawrence Ave)的汽車撞倒兩次而死亡;一個三十歲的男人在列治文山(Richmond Hill)一條黑暗的小街走路,前後被三輛不同的汽車輾過,當場死去。其中一輛竟是由交通巡警開著趕往現場的汽車。另一宗意外是一個坐輪椅的男人在鬧市的十字路口上被汽車撞個正著,傷了大腿。可恥和可悲的莫過於有些司機竟於事後不顧而去。
不良天氣,寒冷潮濕,街道昏暗,照明不足,是引發意外之主要原因之一。不過,如路人走路時能夠加倍小心,駕車人士不時提高警覺,慢速行車,這些意外可能會減少很多。在入黑後走路,最好能穿上一些較淺色的衣服,使駕車人士容易看見你。行人和汽車使用道路時,千萬要遵守交通規則,一切以安全為要。
近年由於汽油漲價,使用汽車的人逐漸減少,代之而起的是越來越多騎單車的人。汽車和單車爭路之事時有所聞,險象環生。很多單車騎士都是年輕人,恃著眼明手快,藝高膽大,在路上左穿右插,超速行駛,旁若無人。開汽車的也愈來愈年青化,一滿十六歲便可通過測試領取駕駛執照。年輕人缺乏路面經驗,坐在駕駛盤之後往往貪快逞強,亡命飛車之象隨處可見,使人心驚膽跳。交通意外頻生,相信與此有關。
入夜後騎單車最忌穿上一些深色的衣服,因為目標太不明顯,來往的汽車很容易看漏了眼。穿起淺色的外衣,甚至掛上一些發出熒光的物體,引起注意,利人利己,何樂不為?
交通意外雖然很難完全避免,但如果使用道路的人能夠提高安全的概念,步步小心,相信絕對可減少。
黃啟樟 2012/11/5
www.davidkcwong.blogspot.ca
2012/11/22 加拿大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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