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7, 2011

市長很值得同情






連日來一份英文報章炮轟多倫多市長,指責他對911求助熱線的接線生講粗話和稱她為婊子。市長對不該用不雅之語言已公開道歉,但否認曾稱任何人為婊子。該份報章仍不放過他,要求他公開錄音記錄以表清白。


事發的一日是十月二十四日早上八時三十分,天仍未大亮,市長正在準備出門送六歲的女兒上學;他突然看見一個穿着紅色服裝和有點怪模怪樣的婦人出現在屋前之車道上,手拿錄音器,跟着她後面的還有一個背着攝錄機的男人。女的那個原來是CBC電視台的節目主持人,負責一個攪笑的節目。她曾打算訪問市長作為節目內容之一,但遭受拒絕;對此心有不甘,才想出以突襲的方式來達到目的。殊不知這樣做會弄巧成拙,她把市長嚇得魂飛魄散,最終要撥911求助。


市長雖是公僕,但不可能對公眾和傳媒每事有求必應。和他接觸可通過很多正常之渠道,强攻突襲是絕對不恰當也不值得鼓勵的。該份報章不但忽略了市長之個人自由和權利,同時對那名傳媒人不作半點批評。如此處事是否欠缺了公道呢?

市長對這件事反應過敏是情有可原的,一是因為他從未見過那名傳媒人,雖然她所主持的節目說是十分受歡迎的;市長日理萬機,沒空看電視廣播一點也不出奇;二是市長曾遭人恐嚇,面對意圖不明之陌生人當然要提高警覺。女傳媒人為自己的行動狡辨說:她前來見市是只為製造一些攪笑的氣氛,無需大驚小怪。是耶非耶?具有影嚮力之CBC電視台默許這項行動,實屬不智!


在西方社會言論自由很多時都被誤解而濫用,以上的例子值得探討。


黄啓樟 2011/10/29 刊載於2011/11/17 加拿大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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