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31, 2011

對「安樂死」的看法


老伴很喜歡貓狗和一些有趣的小動物,以往在香港和馬來西亞居住時曾經飼養過,都當它們為寵物,珍而重之!


退休後移民到加拿大,由於經常出外旅遊,擔心寵物無人照顧,只養一些金魚,既容易照料,又可使家居環境多點生氣,添些情趣!


年初曾到佛羅里達州度假,逗留了一個多月。出門之前已安排好由親友照料金魚和各種室內植物。返家後發覺魚缸裡一條較大的金魚腹部有浮腫跡象,行動遲滯,却拼力地往上游,像是要到水面吸氣;另一條較小的則生氣勃勃,左穿右插,游個不停。為謹慎計,老伴把魚缸清潔,以確保金魚在最適當的環境裡生活;另外又酌量給予它們喜歡的魚粮。其後,有毛病的那條魚穩定了下來,使我們稍為放心。


每天我們如常按時走到魚缸旁邊,看一看魚兒在缸裡的動靜。突然發覺生病的那一條開始反轉了身,半浮半沉在水中掙扎,苟延殘喘!老伴小心把它網起,然後放在一個較淺的瓷造盛器內,讓它接近水面方便呼吸;過了半天再把它放回魚缸裡,金魚果然回復元氣,不再反身;其求生意欲之強,十分罕見。我們看見這個轉變,一時喜出望外。


再過一天,噩耗終於不期而至,再也無法迴避了。金魚又反肚浮上水面,肚皮更露出一條長長的含有血跡的紅疤痕,已奄奄一息。老伴感覺形勢不妙,却束手無策;我看在眼裡,亦愛莫能助。她不再忍心讓它繼續被痛苦折磨下去,提出以人道的方式去了結它的生命。我聽後黯然不知所措,猶疑了大半天也不能作出決定。老伴便自行其是,含着眼淚把心愛的金魚送往天國去。


這件事使我聯想到垂危的病人:當他們康復的機會完全失去,只靠药物和氧氣維生、麻醉劑止痛、四肢癱瘓、神智不清……我們到底該讓病者有尊嚴地了結生命還是任由他痛苦地被折磨下去呢?法律、宗教、道德……等等因素在最關鍵的時刻又如何取捨定奪呢?


黄啟樟 2011/3/24


2011/4/7 加拿大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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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1. 我極之貲成安樂死。生命是父母給予,而他們不在時,理所當然該由我自己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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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衛兄

    我以前在香港也養過魚.

    據老行尊的指示, 魚缸水不能一次全部更換, 每次最多換三份之二. 水喉水要放過一夜才可注入魚缸. 一定要裝氣泵, 補充水內的氧氣. 魚糧不要多餵(人也一樣, 少食健康. 哈哈.). 出現病狀的魚要立即隔離. 可以滴些藥水. (忘記了藥水名稱).

    曾經一次養了十多條非常高貴的七彩神仙. 放工回家, 就坐在魚缸前欣賞一大會. 某早起來, 發現牠們全部浮在水面. 原來暖管調節開關失效, 牠們是被熱死. 從此不再養魚了.

    我是贊成[安樂死].

    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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