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8, 2011

不設管理處的大厦

沒有做高樓居民已三十多年了,與這種生活方式逐漸疏離甚至開始感到陌生。最近到温哥華探親時,曾住在女兒一個購來作為投資用途的公寓(Condominium)單位內,一嘗那久已遺忘之時尚生活口味。

大厦樓高十二層,設有地下停車庫。大厦重門深鎖,出入都要用一個電子感應器去啟動開關,使用升降機時也缺不了這個精心設計之百合匙,否則有家歸不得。對於這些繁複的步驟感到很不習慣,要經過兩天的實踐才領略其中之奧妙。這座大厦的保安工作全賴現代之科技功能,節省了不少人手。

某天早上被連續的門鈴聲驚醒。開門時看見一個神色慌張的老婦,說自己是同一層樓之住客,聽見靠近她的一個單元內不停發出警鐘聲,但按門却毫無反應。她曾打電話向負責大厦安全之管理公司求助,得到的只是一些敷衍塞責的回應。我首先安定她的情緒,然後去探個究竟,再向管理公司作出同樣的投訴,但反應如一,我被逼撥了個911的號碼向警察局求助。片刻之後,一個全套武裝的女警來到了現場執行任務。她很快便斷定警號不是由煙霧引起,減少了各住客之憂慮,但未能辨出聲音的來源。她說不能破門而入,除非得到上級的指令或業主之同意。當務之急是要聯絡到業主再由他處理,語氣有點愛莫能助之意。她把實情重複向管理公司陳述了一次,隨即便離開。

警鐘聲仍舊響個不停,因為管理公司始終聯絡不上那個業主。雖然如此,他們却認為已負了全責,並算作功德完滿。我們的連番投訴全無效果,最後亦不了了之!

假如當日的警鐘聲是由煤氣泄漏而觸發,對此置之不理,豈不是會引發火警甚至爆炸?又假設當日屋內發生了水喉漏水之事,對此置之不理,豈不是會引發整座建築物被水淹之災?大厦的一切損失最終都會由業主分擔,後果可大可小,但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大厦管理公司為了節省開支,盡量減少用人,在大厦內不設管理處的目的在此。但為免後患,實在有待商榷之必要。

黄啟樟 2011/10/8
2011/10/27 加拿大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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