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3, 2010

新聞報道的取捨





2010年4月30日,一份主流英文日報,在它首頁圖文並茂報道加拿大籍飲譽國際歌壇之天皇巨星,在佛羅里達州所擁有的一幢豪華別墅。該報不厭其煩把各項設施具體而微向讀者介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女主人為八歲兒子建造的水上樂園。她一共花了二千萬元之建築費,極盡豪華。

看到這篇報道,我的反應是:近來大概沒有什麼天災人禍,記者苦於缺乏新聞,但為了職責,所以把一些讀者可能感興趣的事物如實報道或加以渲染,聊勝於無。娛樂圈內之消息非人人樂於跟進,記者不可不經考慮就隨意傳送,浪費了讀者寶貴的時間。

我另一反應是:嘩!有人貧無立錐之地,有人却可坐擁豪宅多幢。那八歲的小朋友可以享受如此豪華之生活,是子憑母貴;而與此同時,世界却有數之不盡的窮苦孤兒正待援手。貧富之差距何其大?社會之不公何其深?

我又百思不解:該報為什麽要把個人的財富和窮奢極侈的生活方式巨細無遺地去渲染?世人之物慾早已泛濫成災,無需推波助瀾。當虛榮心得不到滿足時,會大大增加了社會的矛盾。傳媒又怎可不考慮這些不良的影響呢?

最後我想質問:是誰決定什麽新聞才值得去報道?公眾之知情權怎樣才可得到合理的照顧?傳媒的利益和它的社會使命又如何在新聞取捨之間取得平衡呢?

2010/5/2日 (2010/5/13日 現代日報)









1 comment:

  1. 報紙
    薰陶社會靠報紙
    責任重大非等閒
    報導內容要適宜
    揭奸邪 揚正義
    倡廉潔 抑奢侈
    訪窮困 倡善慈
    娛樂不偏依道德
    主角尊嚴要正視
    言論不阿要秉持

    Michael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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