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個來自加拿大主流社會的白人。十多年前在北京初次遇見他和他的女伴時互不認識,只不過參加了同一個四人的旅行團,前往絲綢之路。返回多倫多之後,我們仍保持聯絡,繼而變成好朋友。
約翰身體材偉梧、健碩;為人大方、得體,是個業餘冰球好手。近年他頭部和面部的神經系統出現了毛病,並為此施過外科手術,輻射和針灸治療,但都無效,而且病情愈來愈嚴重。他已辭去多份工作,也不便開車。
我建議約翰嘗試中西合璧之醫療法,並得某好朋友幫忙,推薦了一個經驗豐富的醫生給他。我開車把他送往診所。途中,他突然提到人應當如何處理身後事。我說從未思考過這個問題,但相信死後子女會負責安葬。約翰說他沒有兒女,立下的遺囑也未考慮這些細節,為此顯得有點憂慮。
約翰從來是個樂觀主義者,怎可能一下子會變得如此多慮了呢?其實人死如燈滅,一切到此終結,還管它幹什麼!有些人生前購置墓地,又和殯儀館訂下立約,明文規定死後舉行什麼樣的儀式,十分周全。老伴感覺如我們把一切身後事都萬無一失地安排好,到了那天子孫們豈非無所事事,白領遺產?
我祖父死後安葬在越南,記憶中我似乎從未前往拜祭過。祖母,父母過世後安葬在中國大陸的家鄉。他們的墳墓曾數回因鋪設公路而被迫遷徙。我每隔幾年才回祖國一次,而每次都要靠親人引路才知他們安息之所。等到親人也都離去之後,這些祖墳豈非變成子孫不再認識的亂葬崗!
很多達官貴人為了保存生前之風光,死後不惜隆重大殮,寶物陪葬。殊不知由於過分招搖,日後惹來盜墓之舉,使到死後也不能安寧。倒不如低調點辦理身後事,使死者享受十足之平靜。
話說得有點遠離了題目。總之,我覺得身後事從不由己,既然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切順其自然為好。
黃啟樟 20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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