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對「普選」異常關注,積極參與,提出各種不同的方案,這是可喜的現象,值得鼓勵。
香港地位特殊,並非一個獨立體,如何建立民主政制應當符合「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不可憑港人的主觀願望而自行其是,必須取得中央政府的默許才可實現。可是一些激進的政治團體對「基本法」的規範感到不滿,認為那是假民主,非全力反對不可。他們為此製造民意並借此向特區政府施壓,務求達到既定的政治目的。
「佔中」的行動便是由這種激進的思維催生的,而且來勢洶洶,觸動了全城人的神經。為了防範於未然,政府調配警力和其他大量資源去應變,減低它對社會的衝擊。雙方對政改問題一直堅守自己的立場,毫不妥協,矛盾深化,後果嚴重。
其實表達政治理想有很多渠道,何必走到商業中心的中環,搖旗吶喊,把那裡正常的經濟活動搞亂,使遊客裹足不前,如此做法豈能使政府就範?一些打算在香港舉行的國際性會議皆恐受警民衝突的影響而推延,甚至取消。到底「佔中」的倡議者可曾考慮這些後果,以大眾利益為重,放棄這種魯莽行動?
眾所周知激進派所提出的「普選」方案都是在「基本法」容許的範圍以外,縱使得到部分市民的支持也無法通過審批的程序。與其這樣執迷不悟,不如退而求其次,集中精力研究可行的方法,尋求合作的空間為港人謀取最大的利益,創造出一個美麗的前景。
香港雖然仍未全面實施民主,卻容許各種不同聲音的存在,而且不受打壓。這並不表示反對派可肆無忌憚地攻擊政府,加重政府運作的困難。不可不知,任何違法的行為都會受到約束,以確保社會安寧和公眾利益不受損害。
香港能夠持續發展有賴於人人守法,互相尊重。我們不能失去這些條件,否則會變成一團亂局。
2014/5/19 黃啟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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