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的《明報月刊》刊載了一篇許驥寫的文章,標題是:《公民抗命之路何去何從?》
許驥認為「和平佔中」是符合普世公民抗命精神的行動,不應受到非議及被指責為「過激」。他覺得港人缺乏政治常識,不明白「公民抗命」是什麼,膽小,怕事,尤其擔心社會失序大亂;建制派因此有機可乘,抓住「和平佔中」是「違法」的這一點來嚇唬市民。
許先生不但不否定「佔中」是違法,而且認為這種違法行為值得支持,因為法律不公、不正,不義。言下之意是指基本法對普選的規限不能接受,因此非反對不可。
許先生舉出很多公民抗命的歷史,以印度聖雄甘地領導民眾對抗英國殖民政府的「食鹽長征」行動為例:手無寸鐵的印度人民對著棍棒相加的英國警衛完全不反抗,終於釀成血腥的局面,使英國人在攝影機的鏡頭前大出洋相。
許先生又舉出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領導的「入座運動」的例子:金牧師號召同胞受到逮捕時不反抗,束手就擒,把監獄填滿。與此同時,南非的曼德拉也以同樣手法對抗執政的少數白人政府,最終把「種族隔離」政策推倒。
如果「佔中」行動能夠堅持這種「非暴力」的精神,香港出亂子的機會不大。可是許驥對「非暴力」有十分觸目驚心的解讀,認為「非暴力」的真正意涵是:不僅是自己不採取任何暴力的方式抗爭,而且要迫使公民抗命的對象對自己採取暴力鎮壓,然後還要忍受所有暴力。假如沒有造成這樣的局面,都不算成功的公民抗命。
許先生這樣說,豈非鼓勵「佔中」派採取主動,使警察使用暴力對付示威的群眾,以達到最大的震撼。
從任何角度去看,香港市民和政府絕對沒有血海深仇,用不著採取這些過激的手段去持平。雙方對政改方案容或存在很大的分歧,但絕非解決不了。許驥何必把爭端無限擴大,唯恐天下不亂呢?
2014/8/22 黃啟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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