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天氣仍舊非常寒冷,又因患上嚴重流感,所以足不出戶。賦閒在家,就隨便啟開電視一看。屏幕前出現的是一對中年男女,靠在一起坐著,左顧右盼,貌合神離,似是剛從婚姻糾纏中翻過來的樣子,滿臉倦容。節目主持人是一個和他們年齡相若的女子,十分專業的模樣,口若懸河,列舉婚前應作的財富評估和婚後的財務安排:兩人個別擁有的財產如房屋、汽車、首飾有多少?欠債多少?年入多少?兩人如何分擔家庭支出等等?乍聽之下,我以為是個財經講座,殊不知那是個婚姻輔導會。
婚姻專家對待婚姻的態度過分現實了,以為只要財產擁有權分明,把財務責任劃清,便可減少爭議,保持家庭和諧。其實這些主張未必對症下藥,對防止婚姻關係破裂沒有積極性的化解作用。有些專家更主張婚前訂下立約,由雙方履行,認為這樣便萬無一失。殊不知在討價還價什麼該包括在合約內之際,愛情的真摯性已受到質疑,甚至傷害,留下重重陰影。專家所忽略的是:愛情是維護婚姻關係的先決條件。當愛情不復存在,婚姻關係亦因此告終。維護愛情便是捍衛婚姻,這才是對症下藥。
愚見以為婚姻合約是對愛情最大的侮辱,憑什麼立約人認為對方是朝著你或妳的財富而來,既然這般疑心重重,還要結什麼婚呢?索性合則來,不合則去,免除不必要的法律訴訟,製造機會給律師賺錢。但這種事情卻每天都在上演,因為甘心被人輕薄的人也實在不少!
貧富懸殊的婚姻組合既然矛盾重重,門當戶對的婚姻是否一帆風順呢?也不盡然。不少夫婦在一貧如洗的當年可相安無事,但當經濟條件改善之後感情便起了變化。一言蔽之:可共患難,不可共富貴!原因是:賺錢能力較高的配偶很容易變得高傲,自大,看不起伴侶,認為對方不長進。患上這方面毛病的女性尤其多,因世俗之見都認為男人應該負起養家之責。一些退了休的朋友不時對我抱怨:自從他停止上班的那一天開始,妻子不再把他放在眼內,不理不睬,動輒得咎。怎麼一下子會變成這個樣子呢?是否他反應敏感?那只有當事人才能
真正感受得到!
愛情很奇妙,情到濃時,哪管對方富可敵國或一貧如洗,都感覺其人完美無缺。除非另有所圖,貧富的差距並不足以導致婚姻破裂。失敗的婚姻多半是因為沒有愛情去滋潤,久而久之這些差距成為不可磨合的鴻溝。
把婚姻組合當成一項投資,論功行賞,未免過於功利了。為何不可多點包容,多點關愛,互補不足。這樣保證婚姻關係歷久常新,保鮮期永遠不過。
黃啟樟 2014/3/6
2014/3/21 New Star Weekly issue # 651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