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2, 2012

在美國小住的一些感受




去年初在佛羅里達州的Fort Myers逗留了五個星期。今年重回舊地在同一屋村(gated community)租了一個單元作為臨時棲身之所,還打算住上三個月之後才返回多倫多。

屋村內大概有一千五百户人家,佔地數百畂,四周有高欄圍住,猶如一個獨立的小社區。左鄰右里所見都是清一色的白人家庭,我倆是唯一的東方人,完全沒有黑人的蹤跡。走到附近的商店和超市購物,遇見的也總是白人較多。這個現象使我回憶起三十多年前往訪一個住在喬治亞州Blairsville的老朋友。Blairsville遠離亞特蘭大城頗遠,來往交通靠的是一條彎彎曲曲的山路。那裡的居民都是一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白人,黑人和其他族裔的家庭根本沒有。由於對此情景頗感不解,唯有向友人提問箇中原因。他解釋說:要找事做的黑人一早便往大城市去了,他們無法在此立足。而當地居民都是一些窮苦人家,哪裡有錢去僱用其他族裔的外人,一切工作都是親力親為的。

由此觀之,美國的社會層次分明:在富有人家聚居的地方,黑人因為負擔不起昂貴的租金或缺乏能力自置物業,自然無法在那裡生存;反過來說,在一些窮鄉僻壤的地方,因為就業機會欠缺,黑人被迫往就業機會較高之城市擠。貧富懸殊之現象,一目了然;要達到平等的社會,談何容易!

在美國開車到任何一個油站購油,都必須先付錢或使用有效的信用卡去啓動油泵。在加拿大,幾乎所有油站都容許顧客先加油後付錢。從這一點區別,可以引以為榮窺視到加國人民之間的互信程度遠比美國為高。

雖不曾作過深入研究,總覺得美國南部各州嚴厲限制向未成年人賣酒。曾到一些酒舖光顧,屢被要求出示身分證件。同行的朋友和我無論橫看豎看年紀都是老人,真不明白店員為何還要多此一問?

或許美國各州對售酒一事有不同的規定。回憶起三十多年前在喬治亞州的Blairsville與朋友夫婦到一家餐廳吃晚飯時的情景。該餐廳按照當地法律不賣酒。友人有預見之明,他把預先冷藏的啤酒和葡萄酒用一個不透明的紙袋裝好,到了餐廳後把它安放在餐桌下,用水杯而不用酒杯盛了才讓我品嘗。侍應生對此視而不見,任由我們盡情暢飲。據稱區內各大小食肆都一律沒有供應含酒精的飲品,非只此一家受禁。

去年再路過Blairsville時光顧另一家餐廳,侍應生除介紹各項美食之外還努力推薦一些名釀給我們。看來,禁酒之法律是因應時代之轉變而有所更改的。

黄啓樟 2012/1/9 成稿於Fort Myers
http://www.davidkcwong.blogspot.com/

2012/1/19 加拿大商報

1 comment:

  1. David:
    You do have a pretty clear picture of the real USA. To describe our society in a few words, it’s kind of “I don’t need you, you don’t need me” situation. Whereas in Asia, it’s “No one knows who would need who one day...” Subsequently, “Kwan Si” 關係” comes into the picture. This said, I still prefer retiring in Hawaii because of its beautiful weather, comparative friendly human relationship, and reasonable cost of living. For example, one can live in a 1,000 sq. ft. condo for a monthly rental of $2,000.00 while this amount could only pay for a 300 sq. ft. hole in the wall in Hong Kong.
    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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